性平專區
圖片說明:
禁止性騷擾 (No Sexual Harassment)
禁止性騷擾及性侵害公開揭示
♦任何人不得對他人性騷擾或性侵害。
♦性騷擾他人者,負有法律上刑事與民事責任, 依法得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併科新臺 幣10萬元以下罰金。利用權勢或機會進行性騷擾者,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。
♦知悉或發現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,請立即撥打 本院性騷擾申訴專線: 06-2353535轉2886
申訴專線及信箱
受理單位:人事室
專線電話:06-2353535分機2886
傳真號碼:06-2356652
電子信箱:em72041@email.ncku.edu.tw
一、性平業務
二、性騷擾防治
法令規定
►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(另開新視窗)
► 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(構)性騷擾案件申訴處理作業(另開pdf)
本院措施
申訴書表單
三、相關宣導
